温州取保候审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395770521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死刑知识

雇凶杀子男子犯故意杀人罪获死刑 死刑核准权由哪个机关行使

2019年10月21日  温州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wzqbhsls.cn/

 林上乾律师,温州取保候审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雇凶杀子男子犯故意杀人罪获死刑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然而,富源县的黄一,因亲生儿子黄某反对其再婚等行为,竟然雇凶将儿子杀死丢下山崖。近日,云南省高院通过审理,决定维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黄一死刑的判决,并已将此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去年1月27日下午,富源县一民警在一山崖边发现了一具白骨。经勘查,该白骨为一成年男性骨骼,为颅脑损伤死亡。警方查实,落雨村的黄某自2009年6月12日便不知去向。为查明尸骨身份,民警提取黄一的血样检验后,确认系父子关系。同年3月4日,罗平县的韩某到派出所自首。


  韩某称,黄一痴迷赌博。曾于1991年12月28日因盗窃被判过四年的徒刑。2008年,其妻子因病去世后,黄一欲再婚,黄某不同意。为此,父子经常争吵。2009年4月,黄一欠下1.2万元赌债,被人扣押,叫黄某拿钱去赎,因钱不够,黄某未理睬。黄一回家后,认为儿子不孝,两人便发生吵架。案发前,黄一告诉韩某:;儿子不听话,经常赌博,说他两句还要拿刀砍我。;韩某说:;像这样的儿子不如倒贴钱把他干掉,雇人付2000元钱就可以了。;经密谋,黄一安排韩某负责联系雇人。韩某找到肖老建,将其介绍给黄一。三人预谋后,2009年6月12日晚,黄一将黄某骗至老虎嘴处,肖老建用木棒朝其头部猛击数下,致其死亡。接着,黄一、肖老建将其尸体丢下山崖。黄一便逼儿媳交出8个月大的男孩,让其外出打工。后黄一又将亲孙子送到福建,交给他人抚养。


  去年3月3日,此案经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黄一犯故意杀人罪 一审宣判后,黄一等人提出上诉。根据确凿证据,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死刑核准权由哪个机关行使

  建国以来,死刑裁判和核准制度屡经变迁,从历史上来说,我国从古代开始,统治者也很重视死刑的控制,那么死刑复核要多长时间死刑复核方式有哪些死刑核准权由哪个机关行使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死刑复核要多长时间


  死刑复核制度是对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和核准的制度,包括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核准。死刑复核制度具体表现为死刑复核程序,内容包括死刑案件的报请复核、复核和核准等。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据马永顺律师统计,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需要数年


  二、死刑复核方式有哪些


  1、对于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以及虽然提出了上诉或者抗诉,但不是针对事实认定而是针对法律适用或程序问题的案件,法院可以采用非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但即使非开庭审理仍必须包括审查书面卷宗材料、讯问被告人和听取公诉机关、辩护人的意见等内容;


  2、对于一审判处死刑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并且是针对事实认定提出的案件,法院应当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即在确定的时间吸收检察机关、被告人、辩护人以及其他必须参加的诉讼参与人共同参与复核程序。操作方式上可以采取形式面对面的直接审理和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远程审理两种方式。实行开庭审理,可以保证控辩双方有效的参与到庭审过程中,特别是辩方可以有机会充分行使辩护权,同时也便于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不论是哪种审理方式,均应由 3名以上单数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可以经合议庭提请由审判委员会开庭审理。


  三、死刑核准权由哪个机关行使


  死刑核准权是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权力。实施审判监督的重要权力之一。中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由最高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报请最高法院核准。但其中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最高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将其核准权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髙级法院行使。


  但其中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最高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将其核准权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髙级法院行使。最高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由最高法院核准。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没有上诉、抗诉的,均由高级法院行使核准权。最高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最高法院核准。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死刑核准权由哪个机关行使 ;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相信大家对于死刑复核、方式以及行使机关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